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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东深圳“9.8”一小区电梯坠亡事故

  
评论: 更新日期:2024年05月04日

1.事故时间:2013 年9 月8 日

2.事故地点:深圳市宝安区福永尚园小区

3.伤亡情况:1 死

4.事故类别:高处坠落

5.事故等级:一般事故

6.事故经过:

2013 年9 月8 日下午2 时许,41 岁的谭海兰与另外两名同事(其中一名是电工张某勇)

乘3 号电梯到达16 楼,对4 号电梯厅门做清洁,主要工作是撕除电梯厅门上的不锈钢保护

膜。在清洁实施前,为方便操作,电工张某勇致电管理处让保安徐某从1 楼管理处送来电梯

三角钥匙和一张塑料凳至16 楼作业现场。张某勇用三角钥匙打开16 楼电梯层门。因安全措

施不到位,谭海兰在清除电梯层门不锈钢保护膜时不慎从16 楼坠入井道中,掉落在停在2

楼的电梯轿厢顶上,经送医院抢救不治身亡。

调查查明,涉事电梯使用单位为深圳市亿濠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,维保单位为深圳市富

士佳电梯有限公司,制造单位为铃木电梯(深圳)有限公司。涉事电梯检验合格,安全检验合

格证有效期至2013 年11 月2 日。

7.事故原因:

事件与电梯本身没什么关系,电工违规打开电梯门而且没有任何安全措施是直接原因。

8.事故调查:

市市场监管局称,事发后,该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到达事发现场,查封涉事电梯,并会

同公安、安监等部门展开调查工作。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分局通报称,事发当时电工张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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勇用三角钥匙打开16 楼电梯层门,他与死者谭海兰清理电梯中间夹杂的胶纸时,谭海兰失

足坠入电梯井内坠亡。经调查,涉事电工张某勇也是小区管理处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,虽然

已经通过相关资格考试,但并未拿到从业证书,属于无证操作。电梯维保公司负责人认为,

根据相关规定轿厢不在16 层不能在16 层用钥匙开门。

宝安市场监管局表示,即使是持证人员使用三角钥匙,也必须是在一些特定情况下,如

紧急情况需要解救被困人员或维修保养。据目前的初步调查情况,当天电工张某勇的行为明

显是违规操作。

市市场监管局特设处处长张少标指出:“根据相关规定,作为电梯所有者的业主、物业

公司、维护单位,皆对电梯的安全使用具有一定的责任。

9.事故对物业管理单位的教训与警示:

1)物业管理单位电梯特种作业人员须持有效证件上岗,具备相应的安全技能和安全意

识。

2)物业管理单位应加强电梯三角钥匙使用管理程序,禁止违规使用三角钥匙打开层门,

同时注意在维修保养中,在厅门处设置安全警戒线和警示标识,维修人员采取相应安全措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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